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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记录仪使用的意义!

2019-01-24 00:00:00

沈阳执法记录仪的使用,不仅保障了民警的合法权益,同时也对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客观上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。

对现场执法的完整记录,不仅强化了民警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,有力提高了民警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,促进了现场执法依法规范。

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、查处交通违法行为、处理交通事故以及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时,应当佩戴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,客观、真实地记录执勤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。

同时,一旦发生执法纠纷可以迅速现场还原,为化解平息矛盾纠纷提供了支撑,有力维护了民警的执法权威,也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
沈阳执法记录仪


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、询问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时,应当事先告知对方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,告知的规范用语是: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,监督我的执法行为,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。

设备使用不规范。由于部分民警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不甚熟悉,又怠于学习,导致执法记录仪收集的视音频质量不佳,出现“眼失明”和“耳失聪”等情况。

组织记录仪的使用培训工作,在设备列装和升级后对民警开展集中培训,并对学习结果进行实训考核。而且应将此工作作为新进民警的必修科目。培训内容除使用方法外还应包括摄录技巧,如两人佩戴记录仪时分散站位进行交互摄录等。其次,公安机关应将设备使用情况和视音频的录制情况纳入考评工作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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